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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江阴市环城西路45弄9号房屋已列入本次拆迁范围,房屋建筑面积65.13平方米,建房年代为解放前,无房产证,土地证编号(2008)6340号,土地使用者:邬学令。
现邬学令对该房屋的产权主张权利,如在公告30日内无异议,我公司将对房屋实际产权人邬学令做出拆迁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许剑锋
联系电话:13812101221
江阴市佳誉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201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