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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阴市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2年
第5批次(20挂)土地征收的批复
江阴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澄)地挂呈字[2022]第5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征收土地方案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该批次由无锡市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审批。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征收土地方案,将月城镇秦皇村共计11.3334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二、你市要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三、请落实相关生态管控措施,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组织供地,并将供地情况按规定要求备案。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