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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阴靖江长江隧道
南接线工程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无锡市人民政府:
你市《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呈报审批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南接线工程建设用地的请示》(锡政呈〔2022〕8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江阴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位于澄江街道、南闸街道、青阳镇、夏港街道、徐霞客镇、月城镇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89.3414公顷(耕地61.2563公顷)、未利用地6.234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同意将国有未利用地0.736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江阴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并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生态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