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tem.fwzl }}
{{ item.jg }}{{ item.mj }}
{{ item.lxr }}
{{ item.companyname }}
江阴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一届三次会员大会于2018年4月14日召开,会员经过热烈讨论,通过了《关于违反同行竞争禁止性规定的认定和处理》意见稿,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对同行“抢单”的认定和处理
遵循“第一带看”原则,实行“每客必问”制度,签署“排他性”声明或承诺。
1、在明知客户已经被中介同行带看了同一套房源的情况下,仍带客户看房、冾价、签约、收佣,均认定为“抢单”;
2、客户故意隐瞒看房经历,带客签约时,让客户签署了“排他性”声明或承诺的,不认定为“抢单”,但要把这份声明或承诺原件递交给第一带看的同行作为维权依据;若遗失或未签署“排他性”声明的,则认定为“抢单”。
二、对同行“盗房源”的认定和处理
保护“一手房源”,推广诚信合作。
1、“一手房源”是指房源持有人能明确说出房源的详细坐落、面积、装修、附属物等状况、房东的联系方式,而不是以钥匙为依据的。
2、在被其他中介带看或告知了房源的详细坐落或幢号面积后,通过打听、蹲守、上门等方式取得房东的联系电话,并跳过原有中介,直接联系房东的行为,认定为“盗房源”。
三、对同行“虚假房源”的认定和处理
认定
1、房源信息是中介公司的重要资源,要正确使用房源发布平台,展示诚实守信的中介风貌。
2、发布价故意低于房东当时的最低委托价,或者恶意压低非一手房源挂牌价,或故意发布无中生有的房源,以上行为均认定为虚假房源。
处理意见:
第一次违反上述规定,处以挂牌价0.5%的罚款,协会内部通报;
第二次违反上述规定,处以挂牌价1%的罚款,协会内部通报;
第三次违反上述规定,协会通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