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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江阴住房保障准入标准又放宽了!
江阴市住建局
2021-04-24 07:40

近日,市住建局、市民政局联合发布了
《关于调整2021年度住房保障准入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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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政策
2021年度江阴住房保障的
准入标准又放宽了!

    廉租住房保障准入标准

    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008元/月(含)、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含)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其中,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含)的城市低保(特困)家庭应当优先给予实物配租。
调整:由2020年度的2889元/月上调至3008元/月。

    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

    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812元/月(含)、无住房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调整:由2020年度的4623元/月上调至4812元/月。

    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

    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812元/月(含)、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5平方米(含)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以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调整:由2020年度的4623元/月上调至4812元/月。

有需要的市民
目前可参照以下流程
结合自身家庭实际情况
申请相应的住房保障
▼▼▼

    保障性住房申请方式

    1.申请对象去户口所在社区申请填写《住房保障申请表》和提供所需材料,社区受理核对,符合条件的上报所在街道。

    2.街道初审,审核通过后盖章确认并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和公示情况报送市民政局。

    3.民政局进行收入审核通过后盖章确认,统一移交市住建局核对房产情况。

    4.终审通过结束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后对符合的实施轮候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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