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已经来到最后一天了,我们也即将迎来新的一年。按照老规矩,当然是少不了一波年终总结,今天的主题就是公积金、商业贷款和落户政策,看看这一年来,都经历了哪些变化~~
公积金总结
公积金贷款,作为福利民众的一种贷款方式,还是为众多人关注的。尤其是对购房人来说,较低的利率还是很有吸引力的。但,2020年以来,公积金贷款依旧是收紧状态: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1倍,这也是今年公积金政策变化比较大的一点。
公积金政策收紧,对广大购房者来说,首先想到的就是购房压力加大。而且,个人最高可贷30万、夫妻最高可贷60万,在当前动辄大几百万的房价面前,可贷款额度所占比例比较小,这对真正需要购房的客群来说,帮助并没有很大。
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公积金的具体政策吧~~
一、公积金政策内容
(公积金贷款一览表)
现行的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可贷30万,夫妻最高可贷60万。实际可贷额度与缴纳年限、账户余额挂钩:
公积金未交满24个月的,可贷账户余额的5倍;
公积金交满24个月未满36个月的,可贷账户余额的7倍;
公积金交满36个月的,可贷账户余额的10倍。
如果是首次使用公积金购买首套房,且建筑面积在90㎡(含)以下的,根据缴纳年限可直接贷满最高额度的5倍、7倍、10倍。
除了上面的内容,还有一点比较重要的是,现在实行的公积金政策“认贷又认房”,且停止向第三套房发放贷款。
公积金的认贷又认房,是指有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名下有房子的都算在内。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您名下已经有两套房子了,再买房都按照第三套计算,是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的。
二、第二次使用公积金,利率上浮1.1倍
在今年10月份的时候,无锡公积金中薪发布公告称,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会上浮1.1倍,也就是3.575%。当然了,这里面所说的第二次使用公积金,前提是在满足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那些属于第三套房的,已经停止发放贷款的,请自动屏蔽~~
至于怎么才算第二次使用,利率才会上浮,510小编这就给大家介绍一下~~
(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认定标准)
对于第二套自住住房的界定,主要有3种情况:
1、名下有过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但名下没有其他房产,再买房属于第二套;
2、名下有一套房产,但名下没有公积金贷款记录,也就是没有申请过公积金贷款;
3、名下仅有一套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房产,无其他房产。
以上的3种情况中,再买房都属于第二套,都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在了解这三种情况后,510小编再来给大家解释什么情况下公积金利率才会上浮1.1倍。
第一种:名下有过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无其他房产。也就是说,文论名下是否有房产,但是已经申请过一次公积金。再买房,想用公积金贷款的,就属于第二次使用。这种情况下,根据最新发布的公告,利率会上浮1.1倍。
第二种:名下有一套房,但是没有公积金贷款记录。意思也就是说,名下的这套房可能是全款,也可能是商业贷款。这种情况下,再买房想用公积金贷款的,属于首次使用,利率并不会上浮。
第三种:名下仅有的一套房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也就是说,已经申请过一次公积金,再买房想用公积金贷款的,就属于第二次使用,利率会上浮1.1倍。
总结来看,该公告针对的只是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利率才会上浮1.1倍。就算名下已经有一套全款或者商业贷款购买的房子,再买房想用公积金贷款的,依旧界定为首次使用,这种情况下利率是不会上浮的哦~~
无论是上班族,还是自由职业者,缴纳公积金的目的就是为了一份福利,好在买房时候享受较低的利率,从而减少还款利息,减轻购房压力。单从2019年9月底后,公积金政策一路收紧,对购房者真正发挥作用的不多,确实是想买房的,还得依靠商业贷款。
商业贷款总结
商业贷款,是现在买房人主要依靠的贷款方式。纵观2020年的商业贷款利率,基本稳定在首套房利率5.9%,二套房利率6.15%。
相较于2019年,2020年的商贷利率保持平稳
(2020.12房贷利率一览表)
(2020.9房贷利率一览表)
(2020.5房贷利率一览表)
在上面的表格上可以发现,近一年来,江阴的商业贷款利率一直保持平稳的状态,首套房是5.9%,二套房是6.15%。相较于2019年利率的上下浮动外,2020年的利率很是平稳。
(2019、2020年商贷利率折线图)
在折线图上可以发现,2019年前半年的商贷利率波动比较大,首套房利率从5.88%降到5.69%。在4月份之后,房贷利率又开始提高,然后稳定在5.88%,一直持续到2019年底。
其实大家可以发现,真正的房贷利率从2019年7月开始到现在,一直保持稳定的状态,首套房利率5.9%左右。就从这一点来看,大家还是不要过多期待利率会有所降低,就算保持现状,也很不错了,至少不会继续调高,也算是好消息。
2020年8月25日,各大行发布公告,贷款利率统一转换为LPR模式
(中国银行公告)
(建设银行公告)
(农业银行公告)
在2020年8月25日的时候,将以五大行纷纷发布公告称,将商贷利率统一转换为LPR的模式。若是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对这一转换心存异议的,可以协商再转回来。
在这里,有一个时间点需要大家注意:2020年12月31日。在批量转成LPR之后,有异议的,可以在2929年12月31日之前转回来,若是在这之前没有申请转回来的,那之后就都将是LPR的模式。
简单点,也是说,从今天(2021年1月1日)开始,房贷利率将全面实行LPR模式。这一点,也是2020年商业贷款比较重要的一点变化。
落户政策变化
提到落户,大家脑海里的第一印象可能是:购房面积大于54㎡的,居住证要连续签注一年、社保要连续缴纳一年;购房面积小于54㎡的,居住证要连续签注两年、社保要连续缴纳两年。
在之前的落户政策中,不仅有购房面机54㎡的分界线,还对居住证和社保有连续性,不能断签或者断缴的要求,相对来说,比较麻烦。为了简化落户程序,也为了吸引跟德国外来人员,就在2020年12月15日,无锡发布了新的落户政策。
在新的落户政策中,全面取消了落户限制,降低落户门槛。这其中,比较令人欣喜,关注度也比较高的一点就是:以后购房落户的,只要购买了房屋,且缴纳了社保,就可以申请落户。
对购买房屋的建筑面机,社保缴纳时间等不再有限制,只要是满足有房、缴纳社保两个条件的,妥妥的,就可以落户。
510小编也把此次新政的主要内容给大家介绍一下~~
落户新政的主要内容
第一点:全面取消宜兴、江阴的落户限制,降低落户门槛,只要在江阴或者宜兴有稳定居住的地方,或者有稳定的工作,就有了落户的资格。
所谓的稳定的居所,既可以是自己购买的房子,也可以是租赁的房子。但租赁的房子前提是,经过住建部门租赁登记备案的出租房屋才可以。
第二点:这一点主要是对第一点内容的强调和延伸,主要针对的是高职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技术工人等重点群体,这类重点人员想要来无锡落户的,也是取消了限制,只要在无锡有稳定的住所或者稳定的工作且参加社保,就可以申请落户。
所谓的稳定住所,与第一点内容相同。
第三点:这一点是整个新政的重点所在,也是大家关注的重点,主要针对的是购房落户群体。 根据发布的新政,以后购房落户的群体,只要有稳定的工作且参加社保,就可以申请落户的,对房屋的面积和缴纳社保的时间不再有限制。只要满足有房、缴纳社保两个条件,落户妥妥的。
第四点:这一点针对的就是外来人口租赁住房落户的政策。对于参军进入城市人口、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居住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想要租房落户的,要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有合法稳定的住所,满足这一点要求,就有了落户的资格。这部分人群中,多数都是租赁住房,但是想落户的话,租赁的房屋必须是经过住建部门租赁登记备案的出租房屋。这与政策的第一点重合,有了稳定住所(含租赁),就有了落户资格。
二是,合法稳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保满2年。在有了落户资格的基础上,这类群体有稳定的工作且缴纳社保满2年后,即可申请落户。
第五点: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明确相关户籍准入年限实行城市群之间积累互认,在户籍管理政策层面积极推动长三角区域的“一体化”运作。
好了,今天的年终总结到这里就结束了。其实,总结下来我们可以发现,这一年来,无论是落户政策的全面放宽,还是商贷利率采用LPR的模式,目的都是为了促进江阴的区域发展,给老百姓们的生活带来便利,减轻压力。
为此,我们要以全新的面貌,迎来已经到来的2021年,满怀期待,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最后,祝福大家元旦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