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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第四期经济适用住房(汇雁城)第二批次自2018 年7 月2 日开始申购受理,根据《江阴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
办法》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购条件: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范围为澄江街道、夏港街道(仅限澄西新村区域)和城东街道(仅限杨市、滨江、锦隆、双牌社区)管辖区域。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户口迁入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范围且实际居住满2 年(以发布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公告之日为准);
2、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80%,即不高于47332 元;
3、现有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低于25 平方米。
二、申购受理时间:2018年7月2日—2018年8月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 2:00—5:00。逾期不予受理。三、表格领取方式:《江阴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请到砂山路92 号三楼301 室领取。
咨询电话:80623517,8688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