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国有土地
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江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澄政规发〔2017〕5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北大街区域及周边旧城改造(二期)(锡澄运河东、君山巷南、君山路西、澄江西路北)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将征收决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北大街区域及周边旧城改造(二期)(锡澄运河东、君山巷南、君山路西、澄江西路北)。
二、征收范围:澄江街道锡澄运河以东、君山巷以南、君山路以西、澄江西路以北改造范围内相关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和建(构)筑物(具体房屋征收范围详见现场张贴的改造范围图【编号:20210009】)。
三、启征日期:自本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
四、征收补偿方案:见附件。
五、征收签约期限:自本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
六、征收部门:江阴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七、征收实施单位:江阴市人民政府澄江街道办事处。
八、征收现场办公地点:君山路101号北大街社区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
九、征收现场联系方式:0510—86809612。
本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无锡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北大街区域及周边旧城改造(二期)(锡澄运河东、君山巷南、君山路西、澄江西路北)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北大街区域及周边旧城改造(二期)
(锡澄运河东、君山巷南、君山路西、澄江西路北)项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一
项目概况
二
计划征收时间
三
征收实施方式
四
适用的政策法规
五
补偿安置方式
六
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款项
七
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款项
八
住宅房屋产权调换方案
九
住房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