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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职工既有住宅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按照本市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相关规定加装电梯,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竣工验收并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后,由住建部门将相关信息及费用分摊明细提供给公积金中心进行项目备案。
公积金中心取得项目备案清单后,出资增设电梯的产权人及其配偶,可通过微信端办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业务,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支付增设电梯所分摊的费用。
如何办理?
·在“无锡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界面,点击进入 “增设电梯提取”页面。
·点击“提交”,由系统进行提取操作并实现资金支付。